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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音视频及网络交换系统项目(二次)采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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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音视频及网络交换系统项目(二次)采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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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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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音视频及网络交换系统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音视频及网络交换系统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并于
202
2
年
8
月
17
日
上午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ZC-321003-JSWD-G2022-002
7
号
2.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音视频及网络交换系统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45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超过限价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5
.采购需求:
综合布线、会议、门禁、机房、监控、公共广播、庭审排期公告屏及软件系统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四
章
项目需求。
6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单位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 因)全部供货及调试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
(原件)
(2)资格声明
(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和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
2
年
4
月至202
2
年
6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
202
2
年
4
月至202
2
年
6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年度
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备注:
1)
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2
年
7
月
28
日 至 202
2
年
8
月
4
日
地点: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
:
202
2
年
8
月
17
日
上午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
2
年
8
月
17
日
上午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高力私巢
11楼
1131室(江阳西路与祥园路交叉口西南角)
)
开
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202
2
年
8
月
17
日
上午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高力私巢
11楼
1131室(江阳西路与祥园路交叉口西南角)
)
开
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填写后加盖公章,
在公告期限内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
1500987749@
,邮件标题备注企业
全称
+项目简称
,
联系电话:
18952578652)
,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
间:
202
2
年
8
月
4
日
23:59
北京时间
。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
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
联系方式:
伍洋
0514-8293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
扬州市邗江区高力私巢1131室(江阳西路与祥园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
18952578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祖云
电 话:
18952578652
附件: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音视频及网络交换系统项目(二次)采购文件.doc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音视频及网络交换系统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SZC-321003-JSWD-G2022-0027号
二、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音视频及网络交换系统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中标金额:
肆拾肆万肆仟玖佰叁拾肆元整(¥444,93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音视频及网络交换系统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
评审专家名单:许建鸣、周明山、杨洪平、嵇胜全、王帅
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货物类标准*70%规定计算,467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
联系方式:伍洋 0514-8293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扬州市邗江区高力私巢1131室(江阳西路与祥园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18952578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祖云
电 话:18952578652
附件: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音视频及网络交换系统项目(二次)采购文件.doc
附件:
附件:分项报价表及品牌型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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