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韩村镇辛屯村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韩村镇辛屯村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2】106号、永发改招标核[2022]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冷库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新建冷库1座,建筑面积271.93平方米;戏台建筑项目建筑面积49平方米、停车场及戏台下部硬化项目硬化面积共计934.3平方米;道路项目共计4条道路,总长度1492米,路面宽度为3.5-7.0米、总铺装面积9200平方米;现状路灯改造,利用现状路灯灯杆,加设一体化太阳能光伏板;停车场污水井改造工程,井筒加高500毫米,井盖换新。最高限价为281.822084万元;计划工期:223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内容);标段划分: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1.2其他要求: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8-18 08:30至2022-8-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廊坊市“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 或0316-2920630。 CA 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 CA 线上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 CA 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316-2920630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8日9时30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8 08:30至2022-08-2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时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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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永清县韩村镇韩村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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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56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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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雅辉
| 联系人: | 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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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5100602270
| 电话: | 17692663824、1509763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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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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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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