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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崇福镇2022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乡村道路改造--南维至松老高桥支线、崇楼线至卫曹庙)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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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桐乡市崇福镇2022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乡村道路改造--南维至松老高桥支线、崇楼线至卫曹庙)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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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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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崇福镇2022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乡村道路改造--南维至松老高桥支线、崇楼线至卫曹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崇福镇2022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乡村道路改造--南维至松老高桥支线、崇楼线至卫曹庙),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桐乡市崇福经济区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崇招(2022)116号,建设资金由自筹及上级补助,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桐乡市崇福镇2022年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乡村道路改造--南维至松老高桥支线、崇楼线至卫曹庙)建设地点在桐乡市崇福镇,计划投资约255万元,工期要求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要求为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位于崇福镇留良村。道路路线编号为Y902,道路北起崇楼线,南至崇骑线。路线全长1638.356m,改建道路路面宽度5m和位于崇福镇利顺村。道路编号Y892。道路东起德圣桥西堍,西至Y892乡道。路线全长1344.202m,改建道路路面宽度3.5m。本次主要内容为道路白改黑和交安等工程施工,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被列入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5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郑工0573-88902125。
招标人:桐乡市崇福经济区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0573-8892863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573-88115353
7.投标人到开标现场的人员须出示桐行通健康码、行程码双绿码和本人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报告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标书后不要求留在开标现场。(具体以开标当日相关实际政策为准)
桐乡市崇福经济区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桐乡市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8月16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一
1、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被列入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一
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一
自2019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且四级公路及以上新改建工程的施工。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一
1、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规定;
2、近三年(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1.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且四级公路及以上新改建工程的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身体健康。
2、近三年(2019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件。
3.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后附项目经理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部门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件)。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项目经理名字不一致的,需附变更的合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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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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