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旬阳中学节水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4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旬阳市-2022-0023
项目名称:旬阳中学节水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中学节水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旬阳中学节水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中学节水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中学节水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或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本项目点击“”完善相关信息。 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加盖原色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758260619@,并联系代理机构完成缴费流程;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水利局
地址:旬阳县城关镇观极路2号院
联系方式:13891535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旅游商业广场二号楼1905
联系方式:15709157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5709157772
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