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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陕西省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11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R-AK-22133Y

项目名称: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9,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6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69,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垃圾车

18吨压缩式垃圾车

1(辆)

详见采购文件

376,600.00

376,600.00

1-2

洒水车

16吨洒水车

1(辆)

详见采购文件

206,600.00

206,600.00

1-3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16吨吸粪车

1(辆)

详见采购文件

186,600.00

186,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1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宫山镇省级镇域生活垃圾示范镇基础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8)提供所投车型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0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室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确认: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70432327@),进行电话联系并投标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投标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开标时请务必携带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主锁,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9.疫情防控期间,各供应商单位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参加,须持绿色健康码、行程码及国家和当地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到场投标确认和现场参加投标会议,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10.初次使用交易平台的供应商,请根据“陕西CA”公众号[客服中心-证书办理]中的相关手续,办理省交易平台的CA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红日村一组

联系方式:19991546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花园沟社区3号楼1903室

联系方式:0915-3326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915-3326656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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