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NZB-GJZ2022-294-01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是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的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锦州市分行、葫芦岛建昌县支行营运生产用房装修改造空调系统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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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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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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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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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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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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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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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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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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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装修改造空调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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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位于锦州市渤海北大街168号御澜山C区16-1、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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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分行营运生产用房装修改造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中央空调设备及系统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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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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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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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5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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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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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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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建昌县支行营运生产用房装修改造空调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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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建昌县支行营运用房位于建昌县建昌镇红旗街一段建昌古城15# 1、3、4、5、6、7、9号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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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建昌县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空调设备及空调系统安装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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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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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2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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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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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兼投不可以兼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 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费用结算;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及以上;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 (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10.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1.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ngclndx@)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4. 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31日09:00时(北京时间)。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通讯地址:沈阳市北站路72号
联 系 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24-23383567-80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砂阳路支行
账号:921001010027848898
联系人:王勇
电话:18641469898
传真:024-23384545-808
邮箱:lngclndx@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