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4355001G01,
文化创意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创意基地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开行审投资建字[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高开创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邢台高开创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永安路以东、祥和大街以北。
(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占地10000平方米(15亩),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建设框架结构文化综合楼1座,以及室外配套给排水、电力、景观绿化、道路及停车场等工程。
(3) 设计周期:5日历天
(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满足初步设计审批需求,完成全部规划报批及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1.2 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1.1.3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 分) ;(2)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3)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3.1.1.4 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3.1.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1.1.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0 00:00至2022-08-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高开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德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671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红星美凯龙A座10层 |
| 邮编: |
054001
| 邮编: | 054000 |
| 联系人: |
聂文明
| 联系人: | 赵彩英 |
| 电话: |
0319-3676970
| 电话: | 0319-202082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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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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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dygcxmgl@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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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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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支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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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88128020210000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