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新增全自动制样系统项目EPC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新增全自动制样系统项目EPC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1.2工程名称: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新增全自动制样系统项目EPC工程
2.1.3项目地点: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南厂院内
2.1.4建设内容:本工程需新建双层制样分析楼一栋,一层为制样楼层,二层为分析楼层,位于现2#栈桥南侧,现采样楼东侧。通过自动化控制与上级采样系统对接,实现在无人值守、远程实时摄像监控、远程指令控制启停、整体制样符合环保要求的工况下,全自动制备煤样,并实现煤样自动封装、自动添加标识。具有自动除铁、输送、称重、破碎、研磨、缩分、干燥、自动清洗、自动封装标识、弃样暂存、弃样返排、除尘等功能,最终自动制备出2份6mm全水分煤样、1份3mm仲裁煤样及2份0.2mm存查煤样。制备出的煤样能够称重并标识。投标方应完成整套系统改造的设计、供货、拆除、土建、安装、调试、72小时稳定性测试、性能试验、消缺、培训、验收、最终交付投产等工作。
2.1.5质量标准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施工周期为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制样对接、机器人自动制样、气力输送、样品自动存储、弃样处理、系统除尘、管控系统、电气仪表、通讯上传、摄像监控、土建、原有设施的拆除和恢复及附属设备等的设计、采购、制造、运输、施工、调试、验收、培训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08月01日以来)具有一项燃煤电厂已完工新建全自动制样系统(机器人制样)EPC或设备供货及施工工程业绩。需提供国家指定公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上截图页(如为非依法招标项目需提供招标人出具的不需要在国家指定公告发布公示的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技术协议和发包人出具的项目投产验收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协议书中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满足。):(1)投标人不得有以下三种情形: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出具日期距投标截止日期2个月内有效。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及承诺书。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要求,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技术、安全、质量、材料、资料等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成员须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中的一项,投标时投标文件正本需装订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0至2022-08-1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光明大街金盛底商201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31 09:00,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光明大街金盛底商201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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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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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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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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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赵俊英、贾坤
| 联系人: | 申俊杰、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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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5-8505276
| 电话: | 1563252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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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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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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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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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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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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