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邯山区2021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招标公告,E1300000271011569001B01,
邯郸市邯山区2021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邯山区2021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已由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审批[2022] 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科花海粮仓(邯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及区政府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科花海粮仓(邯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拟建设南堡乡10个村(李家口村、北寨前村、北寨中村、李南留村、刘王庄村、刘朱庄村、崔曲村、赵庄、沙口、北泊村)的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道路恢复及新建6座污水处理站;2.2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设计周期3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150日历天);2.3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邯郸市邯山区2021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预算编制及后续配合服务等)、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协助业主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设计行业(给水、排水、道路)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相关专业)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包括市政道路、给排水、雨水、污水管网等任意一项内容均满足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施工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0 09:00至2022-08-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科花海粮仓(邯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日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兴华路8号506室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东柳北大街267号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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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周磊
| 联系人: | 何运江 |
| 电话: |
0310-8188116
| 电话: | 1863205052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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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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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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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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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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