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邯山区2021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工程勘察招标公告,E1300000271011622001B01,
邯郸市邯山区2021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邯山区2021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批工程勘察已由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审批[2022] 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科花海粮仓(邯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及区政府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科花海粮仓(邯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设北张庄镇9个村(南二十里铺、左西村、董二庄、南张庄东村、南张庄西村、郑家岗、陈家岗、小张庄、北张庄村);南堡乡13个村(李家口村、北寨前村、北寨中村、南上宋村、西留庄村、王南留村、李南留村、刘朱庄村、刘王庄村、北泊村、沙口村、赵庄村、崔曲村)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道路恢复及新建11座污水处理站;
2.1.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勘察周期:1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工作(地勘及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以及后期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业绩,类似业绩包括市政道路、给排水、雨水、污水管网等任意一项内容均满足业绩要求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0 08:30至2022-08-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科花海粮仓(邯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日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兴华路8号506室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东柳北大街267号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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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周磊
| 联系人: | 何运江 |
| 电话: |
0310-8188116
| 电话: | 1863205052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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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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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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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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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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