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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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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燕都新城分校食堂设备第三次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8-09 至 2022-08-10
撰写单位: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燕都新城分校食堂设备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1-211300-02257
二
、
项目名称: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燕都新城分校食堂设备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厨房设备明细
供应商名称:沈阳东方和利厨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下河湾100号
中标(成交)金额:1,754,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厨房设备明细
货物类
名称:A0206180206排烟系统
品牌:东方和利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
单价(元):1754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车铁江、张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厨房设备明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151号
联系方式:
0421-2807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双塔区人民路1B
联系方式:
0421-2865002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乌广宇 朱佳琳
电 话:
0421-2865002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燕都新城分校食堂设备(询价通知书)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厨房设备明细
供应商名称:沈阳东方和利厨业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9.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5.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19.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2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2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23.其他:
其他.jp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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