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石嘴山及中宁油库防火罩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石嘴山及中宁油库防火罩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2-XA505-WZ109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石嘴山及中宁油库防火罩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石嘴山及中宁油库防火罩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关于近期化工行业中央企业“四不两直”督导检查通报》中指出:“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储罐罐根电动阀门电缆和电动执行机构未做防火保护。请有关中央企业对照发现的隐患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风险隐患,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3005-2016):10.3.7.11规定:当工艺安全对紧急切断阀有防火保护要求时,用于紧急切断阀的电动执行机构及其附件应有防火保护措施,首选安装防火保护罩,防火保护罩应符合UL 1709标准,能够在1093℃下,抵抗烃类火灾30min;10.3.7.12规定:当工艺安全对紧急切断阀有防火保护要求时,用于紧急切断阀的电动执行机构的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宜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2.2招标范围:根据国家规范及要求,公司石嘴山油库在用16座储罐紧急切断电动阀(DN250,PN16)及地上连接电缆、中宁油库在用17座储罐紧急切断电动阀(DN250,PN16)及地上连接电缆均需加装防火罩,石嘴山油库、中宁油库共计采购33套防火罩设备,采购、安装总费用231万元(包含本项目产品费、13%增值税、运费、调试、安装、质保期内维修更换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其中,石嘴山油库16套,预算费用112万;中宁油库17套,预算费用119万元)。要求整体设备及系统免费质保不小于一年,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均免费维修更换。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求1家供应商。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止。
2.5交货期限:订单下达后5天内完成现场测量,30天内配送到位,安装全过程技术指导、并进行投运前设备调试。
2.6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
2.7质保期限: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投用运行后12 个月,以先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供应商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或有其他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保证期内供应商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含分公司),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标的物的制造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提供用于保护电动阀的防火罩销售(提供合同、结算发票,业绩发票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为公告之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无冻结,被接管和资不抵债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2021年企业最新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5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2 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缴纳)。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08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149号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
联 系 人:刘凯 陈国民 | 联 系 人:曾奎、王媛 |
电 话:178111160160951-3021469 | 电 话:0951-693961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bfzxyw5b_sc@v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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