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吉县区块煤层气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大宁-吉县区块煤层气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宁-吉县区块煤层气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成本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大宁-吉县区块煤层气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大宁-吉县区块目前共有煤层气井400余口,储层埋深1000~1300m,单井平均日产水1.3m³,区块平均检泵周期769d,根据历年作业井次,煤层气井的小修作业预计225井次/年、项目共预计450井次,即检泵、换泵、杆式泵投捞、通井、刮削、洗井、冲砂、捞砂、打铅印、解卡、打捞断杆、换光杆等;部分措施作业预计30井次,即封层堵水、封井、套管找漏等;维护性作业,即更换采气树阀门、卡箍、三通等;配合老井压裂作业预计20井次,即压裂前的井筒准备、配合下压裂管柱等。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实际工作量以建设方实际生产需求为准。
项目主要内容为临汾采气管理区所辖区块煤层气井的常规修井作业、辅助作业施工,即煤层气井的小修作业(检泵、换泵、杆式泵投捞、通井、刮削、洗井、冲砂、捞砂、打铅印、解卡、打捞断杆、换光杆等)、部分措施作业(封层堵水、封井、套管找漏等)、维护性作业(如更换采气树阀门、卡箍、三通等),此外还包括区块内配合老井压裂作业(主要包括压裂前的井筒准备、配合下压裂管柱等)。
2.2 招标范围:煤层气井下作业工程项目。包括:煤层气井的小修作业预计225井次/年、项目共预计450井次,即检泵、换泵、杆式泵投捞、通井、刮削、洗井、冲砂、捞砂、打铅印、解卡、打捞断杆、换光杆等;部分措施作业预计30井次,即封层堵水、封井、套管找漏等;维护性作业,即更换采气树阀门、卡箍、三通等;配合老井压裂作业预计20井次,即压裂前的井筒准备、配合下压裂管柱等。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
2.4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大宁县。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个中标人。预估不含税金额599.09万。
2.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从事本项目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2019年-2021年同类型项目施工的业绩证明,提供一项业绩合同或结算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href=" 承诺2019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3.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
3.3.5投标人在2019年-2021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问题。
3.4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3.5投标人必须符合QHSE资格审查要求,主要包括:①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②具有Q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④具备有效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应以自有施工队伍参与投标,拟选派参与本工程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必须为其自有人员,需提供以上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人的合同关系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7 队伍要求: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家作业队伍,每支队伍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
3.8 设备要求:每支队伍需配备1台修井机(额定载荷不小于30吨),修井机出厂年限不得超过15年,具备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井架检测报告。投标人应配备水泥车和自备吊等辅助设备设施。(自有须提购置发票和铭牌及实物照片或转让合同产权证明及转让方购置发票、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和铭牌及实物照片及租方购置发票;提供有效的井架检测报告;修井机出厂年限从车辆出厂日起算起,以车辆的行驶证或产权证为准。)
3.9人员素质要求: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5年及以上的修井作业队伍管理经验,项目部配备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含井控管理)、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有效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和资料员,队长和技术员从事过5年以上的修井工作;现场施工人员均须持有有效的井控、HSE和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司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每支队伍需持有有效的高处作业、吊装指挥、低压电工证。
3.10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11 投标人应配备水泥车和自备吊等辅助设备设施,且具备一定的工农关系协调能力,拟派施工队伍2019年-2021年内发生以下事故,将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3.11.1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3.11.2因管理不到位或操作失误造成井喷事故的;
3.11.3发生井喷失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井架倒塌事故的;
3.11.4涂改、伪造、骗取资质准入等相关证书证件的;
3.11.5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强制性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3.12 不得将承包的作业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卖,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错汇、重复汇款不予退回。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已购买第一次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再汇标书费,如重复汇款,概不退款。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郑州中苑支行
账 号:252000577696
行 号:104491065068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FW136-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开票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3357433941@),邮件标题注明投标人名称与招标编号。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回复:电子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 年8月29日8 时4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海国际中心B座9层906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王旭 | 联系人:程先生 |
电话:15632228126 | 电话:0371-65050595、15539941617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357433941@、zzchj@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2022 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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