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二级律师库准入(地市分公司)招标项目(三、四、五标段)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二级律师库准入(地市分公司)招标项目(三、四、五标段)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SXXS-2022-GKZB-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二级律师库准入(地市分公司)招标项目(三、四、五标段),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证依法合规经营、强化风险防控,根据公司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要,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建立省公司二级律师库准入。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标段一、二已完成招标评标工作。
标段三:大同分公司和朔州分公司;
标段四:长治分公司和晋城分公司;
标段五:临汾分公司和运城分公司;
不允许投标人兼投多个标段,每标段中标人中标后即入二级律师库。
2.3招标范围:负责所投标段的所属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法律咨询(招标人的非诉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对拟收购、合资设立、租赁以及合作经营的加油站以及合资公司等股权转让争议、土地或加油站资产租赁、劳动争议以及其它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法律事项进行咨询或委托律师调查,出具法律分析论证意见,就重大项目合法合规性及法律风险防范发表意见;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法律风险防范等非诉法律服务,以及其它不需要通过招标实施的法律服务采购。诉讼类业务按照制度规定以及性价比最优原则一事一选聘。
2.4服务期限:2022年—2024年,合同期3年。
2.5实施地点:各标段所在地。
2.6服务要求: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相关要求,积极推进纠纷案件妥善处理,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调查须客观、全面、具体;出具的法律意见应当审慎、合法、独立。如因调查不实或出具的意见有误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应予以赔偿;招标人有权视情况调整工作量直至终止合作。并承诺永久性对受托项目出具法律文书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2.7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法律文书5000元/份,尽职调查20000元/份,诉讼服务按照下列争议标的额取费最高限价表。报价包含法律服务费、交通费、人工费、食宿费、复印费、税费(税率6%)等一切费用。
争议标的额 | 最高限价 |
|---|
10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 | 4.80% |
10万元(不含本数)–50万元(含本数)部分 | 4.00% |
50万元(不含本数)–100万元(含本数)部分 | 3.20% |
100万元(不含本数)–500万元(含本数)部分 | 2.40% |
500万元(不含本数)–1000万元(含本数)部分 | 1.60% |
1000万元(不含本数)–5000万元(含本数)部分 | 1.20% |
50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部分 | 0.80% |
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费。 |
2.8其他说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委托律师服务框架协议》和保密协议、廉洁承诺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3年以上。同一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合伙人等)控制或属于同一品牌网络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仅可以其中1家参与投标,否则将被否决投标。提供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授权书。在所投标段中其中1个所在地设有常驻机构或分支机构(投标人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合同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2.2人员要求及业绩要求:
(1)律师事务所有专职律师(含合伙人)在5人及以上。(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扫描件以及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的2022年4月至6月社保证明)
(2)为保证法律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一名合伙人的律师作为团队的主办律师。
(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主办律师已完成以下任意两项业绩(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a至少曾办理过1例(含)以上合资合作或股权转让诉讼且胜诉案件;
b至少曾办理过1例(含)以上企业投资建设或清算或破产或吸收合并非诉业务;
c至少曾办理过1例(含)以上劳动用工纠纷法律诉讼业务且胜诉案件;
d至少曾办理过1例(含)以上租赁合同纠纷或诉讼标的额300万元(含)以上的买卖合同纠纷业务且胜诉案件;
e至少曾办理过1例(含)以上法律尽职调查非诉业务。
注:以上业绩均应提供服务合同或成果文件(包含:法院判决书或其他相关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反映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人员等业绩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应上述关键内容的,投标人可提交经业主盖公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无法反应上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
3.2.3 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等处罚且处于持续状态的。
(2)未被行业协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且处于持续状态的。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style="">(4)投标人及核心服务团队成员未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与招标人及所属各单位无利益冲突。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3.3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 已入围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二级律师库准入(省公司本部)招标项目以及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二级律师库准入(地市分公司)招标项目第1、2标段的律所不可以再报名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二级律师库准入(地市分公司)招标项目的第3、4、5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8月 9 日至2022年8月 15 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按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每标段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8月 24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账号每标段分别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王乐
邮箱:wangle_0804@
电 话:022-25911530
手机:18222634364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意见与建议:022-25977051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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