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选取魏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修缮项目施工单位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3393001A017147,
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选取魏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修缮项目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选取魏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修缮项目施工单位已由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主管部门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选取魏县卷烟营销部经营业务用房修缮项目施工单位
建设地点:邯郸市魏县龙乡北大街113号
资金自筹资金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工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完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书);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信用河北”网站的信用报告(外省企业只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基本信息;以上四份查询结果经扫描附在投标文件中。
(2)由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以及“天眼查”或“企查查”等系统现场查询投标人的股东、高管等信息,查看投标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不同投标人之间是否具有控股、管理关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若存在上述不良信息,则项目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投标无效。
(3)被列入项目业主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招投标活动。
(4)与项目业主存在法律纠纷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招投标活动。
注:“其他要求”部分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若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则投标人投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0 09:00至2022-08-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人民东路371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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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人: | 赵孟乾 |
| 电话: |
0310-3119883
| 电话: | 0310-7070101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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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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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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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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