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冀州区南午村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3392001A017143,
2022年冀州区南午村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冀州区南午村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已由衡水市农业农村局以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达《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唐山市乐亭县等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的通知(衡农办发[20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县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2022年冀州区南午村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2.2、建设内容: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增设有机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冀州区南午村镇、码头李镇、西王镇、冀州镇、北漳淮乡、官道李镇、小寨乡,共涉及7个乡镇13个行政村。
2.4、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1 09:00至2022-08-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衡水市冀州区 | 地址: | 衡水市红旗大街1409号 |
| 邮编: |
053200
| 邮编: | 053000 |
| 联系人: |
冯永生
| 联系人: | 范志坚 |
| 电话: |
0318-8692019
| 电话: | 0318-717996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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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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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szhengbang@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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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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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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