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关于中交路建新均榄路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招标,招标编号:HN-LQ-2022-221(2)。鉴于本采购项目规模较大,为确保中标人供应能力,特通知如下: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综合评分高低顺序排列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
| 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 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无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技术部份:40分 投标报价:6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是经评标小组评审,投标人合理、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无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人财务能力 (分值1分) | 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且报告显示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无重大风险源,得0-1分; |
| 投标人业绩评价 (分值20分) | 1.投标人近3年内,有国内类似建设项目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 单个项目规模≥4000万元的,每提供一份得得4分,最高4分; 单个项目规模2000-3000万元的,每提供一份得3份,最高6分; 2.投标人近3年内,有国内类似建设项目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6分。 3.投标人近3年内,有国内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科研项目,每提供一份得4分,最高4分。 本项需提供每份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科研合同等证明资料 |
| 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分值2分) | 1.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计1分; 2.提供顾客满意度证明,提供2份顾客满意度证明,每一份得0.5分,最高1分 |
| 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投标人管理体系 (分值1分) | 1.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计1分。 |
| 投标人保供方案 (分值7分) | 1.科学、合理、完善的组织供应和售后服务方案,计7分; 2.较科学、合理、完善的组织供应和售后服务方案,计3分; 3.其他情况计1分。 |
| 沥青拌和设备年限 (分值5分) | 1.沥青拌和设备于近3年内采购,计5分; 2.沥青拌和设备于近5年内采购,计2分; 3.其他情况计0分。 需提供沥青拌和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等相关证明。 |
| 厂拌热再生设备 (分值4分) | 1、具有厂拌热再生拌和设备,计2分; 2、具有厂拌热再生生产能力2000吨/天,计2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需提供厂拌热再生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等相关证明。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分值60分) | 1、有效评标价= A; 2、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报价记为评标基准价(记为B);评标基准价=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报价,满分60分; 3、投标人的报价每高出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完为止。计算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评标价得分C=60-(A-B)*100/B |
| 2.2.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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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2.2.1 分值构成条款号:2.2.4(1) 商务评分标准条款号:2.2.4(2) 技术评分标准条款号: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修改为: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技术部份:20分 投标报价:8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是经评标小组评审,投标人合理、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报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无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人财务能力 (分值1分) | 投标人按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且报告显示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无重大风险源,得0-1分; |
| 投标人业绩评价 (分值10分) | 1.投标人近3年内,有国内类似建设项目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 单个项目规模≥4000万元的,每提供一份得得2分,最高2分; 单个项目规模2000-4000万元的,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高3分; 2.投标人近3年内,有国内类似建设项目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高3分。 3.投标人近3年内,有国内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科研项目,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2分。 本项需提供每份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科研合同等证明资料 |
| 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投标人管理体系 (分值1分) | 1.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计1分。 |
| 投标人保供方案 (分值3分) | 1.科学、合理、完善的组织供应和售后服务方案,计3分; 2.较科学、合理、完善的组织供应和售后服务方案,计2分; 3.其他情况计1分。 |
| 沥青拌和设备年限 (分值3分) | 1.沥青拌和设备于近3年内采购,计3分; 2.沥青拌和设备于近5年内采购,计1分; 3.其他情况计0分。 需提供沥青拌和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等相关证明。 |
| 厂拌热再生设备 (分值2分) | 4、具有厂拌热再生拌和设备,计1分; 5、具有厂拌热再生生产能力2000吨/天,计1分; 6、其他情况不得分。 需提供厂拌热再生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等相关证明。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分值80分) | 1、有效评标价= A; 2、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报价记为评标基准价(记为B);评标基准价=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报价,满分80分; 3、投标人的报价每高出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完为止。计算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评标价得分C=80-(A-B)*100/B |
| 2.2.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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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路建新均榄路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2022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