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标段号:320722-F-2022081
原公告的采购标段名称:东海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审计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留合同总金额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务等问题,甲方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修改为“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审计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中技术参数带“★”均改为“▲”;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中技术参数
第“1智能短枪柜”,原“带★13、★14”,去掉“★”改为“13、14”
第“2智能长枪柜”,原“带★13、★14”,去掉“★”改为“13、14”;
第“3智能子弹柜”,原“带★13、★14”,现修改为:删除★13条,★14修改为13;
第“4智能枪弹一体柜(核心产品)”,原“带★13、★14”,去掉“★”改为“13、14”;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 2.商务技术分(70 分)现更正为: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参数响应
(20分)
| 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技术参数要求的得 20分,标注“▲”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该项不得分;其余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 扣完为止。
(投标文件中详细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须逐条响应,详细标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并做明显标识,便于评审)。 |
| |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智能枪弹柜类)且在
|
| | 有效期内的得3分; |
| | 2.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智能枪弹柜类)且在
|
| | 有效期内的得3分; |
| 投标人能力
| 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智能枪弹柜
|
| (12分)
| 类)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
| | 4.投标人通过五星级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
| | 上述 1-4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证书范围包含的名称或功能相近的,由评委统一认定后给予得分。 |
| 信用(3分)
| 投标人达AAA 信用等级证书及以上的得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业绩
(8分)
| 自 2018年 1月 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智
能枪弹柜类产品)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为 3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
个得 2 分,最高得8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金额、标的 以合同签订为准,否则不得分。 |
| 产品证书
(3分)
| 投标人具有枪弹柜的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质保期限
(4分)
| 在招标文件要求免费质保期(1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2分,最高得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扫描件(须明确质保年限),否则不得分) |
| 培训方案
(6分)
| 投标人提供培训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方式等。
优:方案科学,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5-6分; 良:方案较科学,内容较详细,较合理可行的得3-4分; 一般:方案内容阐述一般,内容不详细,可行性一般的得1-2分; 未见阐述不得分。 |
| 实施方案
(7分)
| 投标人提供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方案、设备安装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紧急预案等。
优:方案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描述合理详细,项目理解透彻,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6-7分; 良:方案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描述较详细,项目理解较透彻,设计较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5分; 一般:方案有缺项,合理性一般,项目理解一般,设计合理性一般, 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2分; 未见阐述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7分)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恢复时效、人员力量、支撑保障、是否具备完善的维护服务保障体系等。
优:方案内容详实,维护方案完全响应,措施可实施性强的得 6-7分; 良:方案内容较详细,维护方案部分响应,措施可实施性较强的得 3-5分; 一般:方案内容一般,较简单可行,维护方案措施可实施性一般的得1-2 分; 未见阐述不得分。 |
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证明材料需齐全并能清晰辨认并在有效期,且必须能清晰的表明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该项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2022年8月19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19日 9:00:00(北京时间)”均修改为“2022年8月25日 9:00: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海县公安局
地 址:东海县振兴路99号
项目联系人:刘利强
联系方式:13805125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云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自清路2号晶府人家6-105
联系人:崔文杰
联系方式:15150947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