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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廿里镇彭家村棚改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电力供配电工程(EPC)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江区廿里镇彭家村棚改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电力供配电工程(EPC)已由衢江发改设计〔2022〕88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衢州市彩虹廿里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备案代码:2110-330803-04-01-359468,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人为: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衢江区廿里镇片区内,园区大道以西、龙溪路以南、中兴街以北。
2.2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占地面积约42.14亩,布 9幢 11-13 层住宅安置用房、商业用房、物业办公用房及相应的室外配套设施,其中有3幢11层、4 幢12层、2 幢13层,总建筑面积约为 80305.41 ㎡, 容积率>1.0 且≤2.0,绿地率约 30.1%,住宅及配套商业机动车停车数约580个,最大单体面积为9481.8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为40.2米,最大单跨小于30米的电力供配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安装配电箱、电缆、电力管网及供配电线路设备等电力所属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审定概算建安工程费用为:1344.0401万元(含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材料购置费),设计费按实计取,拟建设内容为衢江区廿里镇彭家村棚改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电力供配电工程,具体以审定概算清单为准。
2.3 招标内容:
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衢江区廿里镇彭家村棚改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电力供配电工程,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服务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1)工程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完成后的施工图设计(包括配合报建、报批等)、各类专项设计、施工配合图等,进行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中相应工程建安费进行最高限价设计)、设计总协调工作等;
还包括发包范围内的所有但不限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深化,对于暂估价所涵盖的内容未完善或方案设计未确定部分,还须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论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的设计内容。
(2)施工: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招标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据此出具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等涉及的所有工程。最终的工程施工内容以业主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本项目包含上述工程设计内容的建筑材料、办公设施设备、部分使用设施,内容涵盖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使用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4)项目管理服务:①配合未完成的前期报批报建工作;②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③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④竣工资料归档;⑤配合完成工程备案;⑥人员培训及设计等;⑦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模型基础上进行深化、建立施工模型、做到施工深化、冲突检测、施工模拟、施工工程量统计及根据竣工资料和现场实测调整施工模型成果,获得与现场安装实际一致的运维模型。
2.4建设总工期:12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含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时间)。
设计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有效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图审。
施工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完成工程档案移交、存档及提交办理相关工作内容。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初步设计图纸的要求。
2.5.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1.2施工单位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成员无担任(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衢州市118号3号楼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908室
联系人:汪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