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2022年泰州、南通、连云港分公司综合化维护服务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 JSZB-2022-12708。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2022年泰州、南通、连云港分公司综合化维护服务进行集中资格预审。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3个地市,包括南通市、泰州市、连云港市。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一年 。
框架协议有效期:本次招标后采用框架+订单方式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
终端装维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电信终端的装、拆、移机、故障查修、主动性维护、延伸服务、智家产品装维以及装维营销服务等工作;
综合化维护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设备(机房、动力、平台、接入网点等)维护、移动网设备维护、线路维护、政企客户业务维护、小型项目维护等工作。
项目规模:本次集中资格预审标的额为2年,预估金额总计38938.30万元(含税)。具体规模详见下表: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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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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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含税)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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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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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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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装维服务
|
15910.00
|
| 2
|
方式2
|
代维服务
|
综合化维护服务
|
23028.30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划分为2个标包。标包1(方式1:终端装维服务),标包2(方式2:综合化维护服务)。
方式1:终端装维服务
| 序号 |
地市 |
代维专业 |
预算约(万元)(含税)
|
| 1 |
泰州 |
终端装维 |
15910.00 |
| 合计 |
15910.00 |
方式2:综合化维护服务 | 序号 |
地市 |
代维专业 |
预算约(万元)(含税)
|
| 1 |
南通 |
线路、移动网设备、接入网设备、政支 |
16730.68 |
| 2 |
连云港 |
线路、移动网设备、接入网设备、政支 |
6297.62 |
| 合计 |
23028.30 |
标包中各地市的区域和金额将按各地市招标进度和管理需要进行拆分,分批次进行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相关质量标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方式1:终端装维服务)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3.1.2实收资本: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申请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实收资本以申请人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中实收资本为准;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按照2020年度财务报表计取。提供2021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1.3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资质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代维(外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综合代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代维(外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装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3.1.4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从事终端装维类服务(不含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申请人签署的终端装维项目合同金额累计应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以上要求必须同时具备,提供扫描件。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或单价)、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以上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1.5申请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中标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1.6联合体: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7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写完整的《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满足要求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申请人资格要求(方式2:综合化维护服务)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3.1.2实收资本: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申请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实收资本以申请人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中实收资本为准;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按照2020年度财务报表计取。提供2021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1.3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资质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代维(外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综合代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3.1.4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线路维护、接入网设备维护、移动网设备维护类等3项综合维护服务(不含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作中从事过2项及以上,从事过的相对应的专业维护类别服务(不含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作满2年及以上,申请人签署的线路维护类、接入网设备维护、移动网设备维护类等项目合同金额累计应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以上要求必须同时具备,提供扫描件。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结算单或订单或发票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或单价)、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以上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1.5申请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中标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1.6联合体: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7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写完整的《申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满足要求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
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镇江路13号业务楼招标代理事业部】。
5.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将下述文件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注:资格预审文件的接收邮箱为申请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联系人:袁方;联系电话:15380821992;邮箱:@。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税务信息登记表格式如下:(本表格要WORD版本无需扫描)】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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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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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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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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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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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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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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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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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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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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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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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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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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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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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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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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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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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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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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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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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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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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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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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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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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