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报废车辆处置服务公开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本项目2022年报废车辆处置服务,采购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2022年报废车辆处置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及属地政府车辆管理部门对报废机动车辆回收处置管理的要求,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2年批准报废的26辆机动车辆,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选择车辆处置服务商,按期组织对报废的26辆机动车辆进行回收拆解处置,同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负责在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相关手续。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5实施时间及地点:项目具体实施时间、数量以通知为准。服务地点为天津分公司。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加*为关键技术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要求) 2.6.1通用技术要求 (1)*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汽车,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在接到提货通知单60个日历日完成车辆拆解、拉运、销户、补助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与资产所属单位现场完成报废资产结算单、移交清单和切割拆解处置单的签订,如供应商到期未完成,每逾期一天,应按成交金额 0.1%向天津分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达30个日历日仍未完成,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将交售报废车辆用于生产、生活,应依法及时对回收的报废汽车进行拆解,并在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汽车注销手续。*(4)对维修中新发现的故障导致的非易损配件更换和应采取的必要检测措施必须事先与送修人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4)*报废车辆注销手续办理完后,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负责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相关资料交付项目单位。 (5)*所回收车辆有符合国家政策享受的政府老旧汽车补贴款车辆的,提供服务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在当地有关部门积极办理申请。 (6)*服务商应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回收拆解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拆解报废机动车(出具书面承诺函)。 2.7本次谈判设最低限单价: 本次谈判设最低限单价(详见附件),供应商报价每项价格均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报废车辆处置最低限价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低限价(元) | 备注 | 1 | 报废车辆 | 1 | 吨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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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价格含税。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次谈判要求潜在供应商具备: (1)资质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有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服务商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无破产现象。须提供2021年度第三方审计证明或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提供《资产负债表》)。 (3)安全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明确本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质量、安全、环保等风险防控预案,接受项目单位HSE承包商检查。 (4)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清晰的发票复印件。 (5)能力要求:服务商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所规定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设有独立的报废汽车拆解车间、贮存车间和办公场地,拆解场地应设置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提供相关厂房、专业设备设施照片;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专业设备设施配置明细及相应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均要求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②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承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包括近年来投标人已败诉的与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有关的案件,以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可能对投标人未来的履约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注:以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于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供应商谈判响应特别》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按项目采用电汇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以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ZYCJ-TP-2022-021)报名费”。 4.3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原件(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和《供应商谈判响应特别》(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完成谈判文件购买。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大港油田经济技术研究院招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 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天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10000元谈判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汇款时附言“(ZYCJ-TP-2022-021)谈判响应保证金”,谈判响应文件附保证金付款凭证)。 注: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以邮寄或邮箱发送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方式递交,收件地址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收件人:舒涛,电话:18526672858。 六、公开报价 公开报价时间:2022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大港油田经济技术研究院招标中心开标一室。 七、谈判响应费用 代理服务费为6500元整,由成交单位支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舒涛邮箱:534501247@ 电 话:022-25915578 手机:1852667258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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