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高铁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北省15.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院档案库房和应急处置室等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15.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院档案库房和应急处置室等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9
详细内容: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院档案库房和应急处置室等维修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院档案库房和应急处置室等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改造建筑面积411.9平方米,其中档案库房300平方米,整理编目用房、查阅登记室、档案数字化处理用房111.9平方米。对档案室所处部位地下室进行消防改造;将原审判法庭一层疏散大厅和公共卫生间等改造为应急处置室。改造建筑面积273.81平方米,设置相关功能用房包括法庭抢救室20平方米、法律文书文印室10.8平方米、新闻记者工作室20平方米、相关人员接待室92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131.01平方米,主要为墙地面、吊顶、内部功能布局,以及室内空调系统和电气和气体灭火设备改造等;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院院内;3.标段划分:1个标段;4.工期:60日历天(其中档案库房30日历天,应急处置室60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6.本项目最高限价:144.94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2其他要求:其它要求: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特别: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北京 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197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 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89668589;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311-89868327)。(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 CA 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 驱动安装程序下 载 20210325",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指南-下载中心。(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 具 7.8.2005.197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 无法完成文件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标时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王文文;联系电话:0311-85290602;邮箱:hbadtzzx@。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 【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 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9 09:00至2022-08-30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3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武雅静



联系人: 王文文

电话:

0311-87937153



电话: 0311-8529060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adtzzx@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高铁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