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院档案库房和应急处置室等维修改造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院档案库房和应急处置室等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档案室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院档案库房和应急处置室等维修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包含智能档案室应用管理设备、档案库房环境监控设备、档案存储设备、实体档案管理设备、档案库房安全防范设备、档案库房引导设备、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主要设备及基础软硬件设施建设及全部设备系统集成等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加工制造、合格出厂、安全运输、货到现场、合格验收、售后服务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全部内容。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院院内;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交货期:自接到甲方供货任务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5.质量标准:满足甲方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合格标准;6.最高限价:620.28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业务种类: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为具有档案室用密集柜(架)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不允许转授代理权且代理商与制造商不能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如有两个或以上代理商出具同一产品授权,或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王文文;联系电话:0311-85290602;邮箱:hbadtzzx@。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9 09:00至2022-08-30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30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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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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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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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武雅静
| 联系人: | 王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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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1-66707725
| 电话: | 0311-852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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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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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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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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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adtz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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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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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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