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装备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3716002G01,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装备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装备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监理已由 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滦审批字【2021】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装备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监理;
2.1.2建设地点: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装备园区;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园区管线工程、依附管线的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管线工程包括园区内7条道路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等设施,依附管线的道路建设长度为5872.7米,赤曹公路(园区段)两侧防护工程,防护工程长度3630米。防护面积为67228平方米。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9 09:00至2022-08-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滦州市滦河西道151号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景泰天景美地综合楼01单元1509号-1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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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3000 |
| 联系人: |
赵婧
| 联系人: | 申旭 湛永利 |
| 电话: |
0315-7193033
| 电话: | 0315-5903860 13315518035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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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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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beimingan@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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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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