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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2-08-08
1.招标条件
沭阳县岔流新开河治理工程已由《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沭阳县水利局沭阳县岔流新开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沭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沭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沭阳县岔流新开河治理工程建设实施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沭阳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沭阳县岔流新开河治理工程位于宿迁市沭阳县境内,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河道疏浚4.35千米;堤防加固2.12千米,险工段加固6.92千米,岸坡护砌1.18千米;改建袁滩桥、移址拆建袁滩闸、新建吴滩挡水堰,沿线配套建筑物18座;拆建、改造管理设施;新建防汛道路32.681千米等。
项目概算投资23891万元。
2.2.2主要建设内容:
(1)沭阳县岔流新开河治理工程位于宿迁市沭阳县境内,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河道疏浚4.35千米;堤防加固2.12千米,险工段加固6.92千米,岸坡护砌1.18千米;改建袁滩桥、移址拆建袁滩闸、新建吴滩挡水堰,沿线配套建筑物18座;拆建、改造管理设施;新建防汛道路32.681千米等。
(2)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
(3)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等。
2.3本合同项目代建阶段及代建范围: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沭阳县岔流新开河治理工程所有工程(含结余资金、预备费增做工程)的建设实施代建。
2.3.2建设实施代建范围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以下内容(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已实施的工作代建人做好衔接):
(1)配合项目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其他服务单位等;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
(2)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等负总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3)组织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相关文件编报工作。
(4)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项目管理单位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5)配合完成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项目检查、稽察、审计及航道、海事、征迁占地等矛盾协调处置工作。
(6)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7)组织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配合实施项目征迁占地等矛盾协调处置工作。
(8)负责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9)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4服务期限约36个月,为建设服务期+缺陷责任期,具体如下:
建设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如有)、资产、资料移交等,配好做好后评价工作(如有),约24个月。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具备以下资格(资质)条件中的一项:水利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Ⅲ等(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咨询业绩(附合同协议书);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或者是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单项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设计或水利工程施工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水利工程代建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取得水利工程类中级职称10年及以上(以发证时间为准)或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应用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2年6月10日公布))。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2年8月9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31日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44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商务:4分;3.单位业绩:8分;4.项目负责人:6分;5.资源配置:10分;6.代建实施方案:52分;7.项目负责人答辩: / 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信用等级
|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如投标单位是设计单位,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2年6月10日公布)。
如投标单位是施工单位,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如投标单位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按所提供的资质赋分低的执行。
| 4分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单位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单项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水利工程代建业绩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 8分
|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素质和能力
| 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有单项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水利工程代建业绩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 6分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①项目管理机构形式合理,职责任务明确,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②配齐水工、机电、金结、水保、环保专业得5分,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资格证上的专业为准)
③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1名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证书。
④代建人员有水利工程项目代建或建设管理经历的,每有1人加1分,最多加3分。(代建经历需提供加盖委托方公章的证明,建设管理经历需提供加盖建管单位公章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 10分
|
2.2.4
(2)
| 代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代建管理目标
| 管理目标表述完整、准确、合理得8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8分
|
项目代建管理的任务及工作流程
| 管理任务及流程叙述合理得8分,否则酌情赋分。
| 8分
|
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目标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 控制方法和保证措施完整、有效、合理、针对性强得9分,否则酌情赋分。
| 9分
|
项目代建管理过程中的组织与协调
| 组织与协调合理得9分,否则酌情赋分。
| 9分
|
工程合同管理、采购管理、档案管理、工程验收、保修服务
| 内容及措施合理得8分,否则酌情赋分。
| 8分
|
代建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分析,解决的对策和方法
| 难点和重点分析合理、解决的对策和方法可行得10分,否则酌情赋分。
| 10分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建设实施代建费(含结余资金、预备费增做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44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以244万元作为评标基准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7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万元(如报价为243万元)加1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得20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 20分
|
2.2.4
(4)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
| |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单位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以同时得分。②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8.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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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沭阳县水利局
联系人:单东昌
电话:0527-809680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高玉香 卓燕文
电话:0527-84399095
传真:0527-84399017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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