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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岳峰镇150名保安及临时保安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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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岳峰镇150名保安及临时保安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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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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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乙方
:
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111]JXZB[GK]2022003
的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岳峰镇150名保安及临时保安人员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重点对村(社区)主干道和学校、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方位巡逻,填补公安武装巡逻防控网的空白,形成专群结合、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的村(社区)巡防网络,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阻止违法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其余内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执行
对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队伍新录用人员,由晋安公安局牵头指导保安公司加强演练轮训,并派出公安教官现场指导 ,做好新录用人员的岗前封闭式、高强度、准军事化训练。对于区交警大队及城管部门新录用人员,由区交警大队及城管部门牵头指导保安公司做好上述训练工作。其余内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执行
1(项)
本项目为进一步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同时做好辖区内交通管理(路口路段疏导、交通安保及查纠各类交通违法)、市容秩序、两车乱停放、占道经营等进行巡查整治。通过政府采购保安服务方式,按照点面结合、常态与应急结合要求,开展全覆盖巡逻整治工作,达到守住点、防住线、稳住面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确保全镇安定稳定。其余内容按合同要求
5644800
1-2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访维稳、路面交通治理、违章建筑整治等各项临时性工作。其余内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执行
遣的安保人员必须按采购人的工作时间、要求正常上岗,严格遵守纪律,规范着装,佩戴必要的装备,统一服从带队同志的指挥。其余内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执行
1(项)
本项目为进一步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同时做好辖区内交通管理(路口路段疏导、交通安保及查纠各类交通违法)、市容秩序、两车乱停放、占道经营等进行巡查整治。通过政府采购保安服务方式,按照点面结合、常态与应急结合要求,开展全覆盖巡逻整治工作,达到守住点、防住线、稳住面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确保全镇安定稳定。其余内容按合同要求
2254000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柒佰捌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78988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自2022年07月25日至2023年07月24日止。
;
4.2
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3
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为进一步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同时做好辖区内交通管理(路口路段疏导、交通安保及查纠各类交通违法)、市容秩序、两车乱停放、占道经营等进行巡查整治。通过政府采购保安服务方式,按照点面结合、常态与应急结合要求,开展全覆盖巡逻整治工作,达到守住点、防住线、稳住面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确保全镇安定稳定。具体服务要求、人员要求、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如甲方有新增内容,则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按要求执行。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分期逐一进行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品目1-1按月支付,品目1-2按次支付。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自2022年07月25日至2023年07月24日止
。
10
、违约责任
10.1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乙方若存有上述行为,采购人将立即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0.2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承诺不得拖欠派遣的协勤安保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旦发生派遣的协勤安保人员与乙方产生的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10.3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定期对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应急处突等职能培训,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向岳峰派出所、区交警大队及城管部门备案,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协勤保安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进一步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同时做好辖区内交通管理(路口路段疏导、交通安保及查纠各类交通违法)、市容秩序、两车乱停放、占道经营等进行巡查整治。通过政府采购保安服务方式,按照点面结合、常态与应急结合要求,开展全覆盖巡逻整治工作,达到守住点、防住线、稳住面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确保全镇安定稳定。鉴于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止岳峰镇日常性临时安保使用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管理,按照点面结合、常态与应急结合要求,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保安服务参与岳峰镇各项临时性任务,确保全镇各项临时性任务顺利完成。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品目号1-1 (一)基本要求 1、乙方按照采购人要求,自行配备个人服装、安保装备、科技巡防及督查装备等相关器材设备; 2、乙方加强对协勤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 3、不定期开展体能、消防、防人群聚集、防暴恐等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4、乙方保持所指派的协勤保安人员的稳定性,如需更换已指派的协勤保安人员,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更换; 5、乙方派不少于150名保安人员; 6、每名协勤安保人员的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3136元(含每人的2011款保安服,以及为每支巡防队配备的制式警灯电动自行车、长(短)棍、盾牌、巡防队员“五大件”(多功能腰带、反光背心、催泪喷射器、文件包、肩夹红蓝暴闪灯)等),即:每月按3136元×150人=470400元,合同总费用不超过5644800元,费用按使用人数据实结算。 甲方开票信息: 乙方收款信息:户名: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351008200018010087722 (二)人员要求 1、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须为男性,政审清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未患有精神类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癫痫、精神分裂症、忧郁症等),相貌端正,口语表达清晰,身高165cm以上,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含),年龄须在18-45周岁; 2、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职业培训,持证上岗,提供不少于150名保安人员证件复印件; 3、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应统一着装在辖区内巡逻。 六、工作内容 1、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防控工作,重点对村(社区)主干道和学校、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方位巡逻,填补公安武装巡逻防控网的空白,形成专群结合、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的村(社区)巡防网络,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阻止违法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按照岳峰派出所划定的8个巡防网格和1支巡防机动队伍,每个网格要各配一支巡防队伍,按照5班3运转巡防模式,巡防队员每班不少于3名,驾驶带有警灯的电动自行车亮灯开展24小时巡逻。原则上一组两辆电动车,以备充电和故障轮换。巡防队员专门从事巡防工作。按公安派出所负责制定的具体巡防方案,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巡防队伍执行巡逻防控任务; 3、区域内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人并协助予以处理; 4、协助收集警务网格区内的流动人口、出租屋等信息并上报采购人及公安部门,协助采购人进行警务网格区内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预防可防性案件发生; 5、参加由派出所和社区、村组织的警情与平安工作部署会议,执行相关部署工作; 6、协助区交警大队开展岳峰镇辖区交通管理(路口路段疏导、交通安保及查纠各类交通违法);协助镇城管办、城管中队开展辖区市容秩序、两车乱停放、占道经营等进行巡查整治;协助镇平安办、信访办开展辖区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 7、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工作要求 1、对社会治安第四级村(社区)级巡逻队伍新录用人员,由晋安公安局牵头指导保安公司加强演练轮训,并派出公安教官现场指导,做好新录用人员的岗前封闭式、高强度、准军事化训练。对于区交警大队及城管部门新录用人员,由区交警大队及城管部门牵头指导保安公司做好上述训练工作; 2、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必须按采购人的工作时间、要求正常上岗,严格遵守纪律,规范着装,佩戴必要的装备,统一服从带队同志的指挥;并建立完善巡防队员的个人基础信息档案,岳峰派出所路面巡防指挥系统、区交警大队及城管部门安排记录巡防队勤务排班信息(包括人员姓名、勤务时段、电台手机通讯方式等); 3、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脱岗,禁止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抽烟、看报纸、聚集聊天、睡觉; 4、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采购人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采购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且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允许,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不得进入采购人特殊场所; 6、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应注意形象,做好服务,外出执行巡逻任务应当穿戴制服,维护岳峰镇正面形象和权益,与岳峰镇保持紧密联系,遇重大情况做好汇报工作,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7、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对驾驶的巡逻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酒后驾驶巡逻车辆,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使用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品目1-1考核标准如下: 月考核表 考评项目 考评方式 扣分 备注 仪容仪表 保安员是否有未着工作服执勤,或者执勤时穿戴不齐的情况。 一次扣10分 保安员是否有穿拖鞋或赤脚或有其它衣衫不整情况。 一次扣5分 服务态度 是否有不服从管理及安排的保安员。 一次扣20分 是否有当面顶撞领导的情况。 一次扣25分 是否有礼貌用语不规范的保安员。 一次扣15分 应急处置 保安员对反恐应急处置流程是否熟知。 一次扣10分 保安员对反恐器械应用是否熟练。 一次扣15分 交通管理 协助区交警大队开展岳峰镇辖区交通管理(路口路段疏导、交通安保及查纠各类交通违法) 盗窃上年同比 其他 总扣分: 其它建议: 品目号1-2 (一)基本要求 1、乙方按照采购人要求,自行配备个人服装、安保装备、科技巡防及督查装备等相关器材设备; 2、乙方加强对协勤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开展各项演练,确保安保服务的优质高效; 3、工资标准为每人8小时不超过245元(含税),费用按每次任务人员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一年度累计总费用不超过2254000元。 (二)人员要求 1、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须为男性,政审清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未患有精神类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癫痫、精神分裂症、忧郁症等),相貌端正,口语表达清晰,身高165cm以上,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含),年龄须在18-45周岁; 2、乙方承诺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经过正规的保安职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三)工作内容 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访维稳、路面交通治理、违章建筑整治等各项临时性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派遣的安保人员必须按采购人的工作时间、要求正常上岗,严格遵守纪律,规范着装,佩戴必要的装备,统一服从带队同志的指挥; 2、派遣的安保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脱岗,禁止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抽烟、看报纸、聚集聊天、睡觉; 3、派遣的安保人员应严格履行采购人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遵守采购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派遣的安保人员在执勤期间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且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允许,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不得进入采购人特殊场所; 5、派遣的安保人员应注意形象,做好服务,外出执行任务应当维护岳峰镇正面形象和权益,与岳峰镇保持紧密联系,遇重大情况做好汇报工作,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6、派遣的协勤保安人员对驾驶的巡逻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酒后驾驶车辆,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使用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1层B
单位负责人:
陈立刚
单位负责人:
吴学东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宝清
联系方法:
13075897436
联系方法:
1366507683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08200018010087722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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