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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项目编号:QT0306G2208080010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林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2022】44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2022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林口县三道通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13091平方米,建筑面积6560平方米,建设冷藏库1座1782平方米,冷食品包装车间2座4778平方米,配套路面硬化、铁艺围墙、给排水、电力、绿化等附属设施,财置制冷设备及包装设备等(实际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工期 106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9月 6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12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施工不分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为:8,063,994.0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 2022年 5月至 2022年 7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带有社保部门印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4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 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 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 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
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档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
3.5.2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7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先 在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y/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为2022 年 08月09日 09时 00 分至 2022年 08月 16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8 月3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6.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3开标时间:2022年8 月31 日 9 时 00 分 00 秒止。
6.4评标地点:牡丹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3523107
招标人:林口县三道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林口县三道通镇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60460442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海浪路牡丹城A区7号楼101门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53-3984999/13946330511
电子邮箱:hljzczb@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