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丰城G238南惠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G238南惠线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春市丰城G238南惠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G238南惠线灾害防治工程
已由
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单位名称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以
宜路计字〔2022〕8号文件
批准建设,列入计划,建设单位为:
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丰城分中心
,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丰城分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工程位于丰城市境内,共由2条线路组成,路线全长约58km。具体线路名称、桩号及工程内容如下:
|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2020年电子地图桩号
| 实施里程(公里)
| 技术处治方案
|
| 起点桩号
| 讫点桩号
|
| 1
| 宜春市丰城G238南惠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 70.162
| 115.920
| 45.758
| 公铁并行路段设置RfF-SA-E1型防撞墙,长度940m;增设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渠化交通、钢护栏提升等。
|
| 2
| 宜春市丰城市境内G238南惠线灾害防治工程
| 102.800
| 115.800
| 13.00
| 路基边坡灾害。增设挡土墙、路肩回填土、钢护栏、完善排水边沟等
|
2.2计划工期:计划于2022年9月开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6个月),具体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3本次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完成缺陷修复。
2.4本工程分为一个合同段。
2.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2.6 质量保修期:承包人需确保工程在全寿命周期内无病害使用,具体年限合同约定。
2.7 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款分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两部分,工程款支付方式为:上级补助实行进度计量付款方式,自筹资金支付合同另行约定。质量保证金经交工验收合格,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养护能力;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2017年8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里程长度不少于35Km的养护工程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一个;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路桥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且具有相关工程施工经历;项目总工须具备本单位路桥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3.6投标人应提供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及查询网址】,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2
2
年
8
月
9
日至
202
2
年
8
月
15
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4.2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应自行到工程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款),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2
年
9
月
8
日
9
时
0
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后,中标人应提供与投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5.4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1室)。
6.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6.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6.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6.3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6.4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6.5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第二信封参照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7 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6.8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宜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丰城
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明泰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丰城市剑邑大道295号
地址:
宜春北路899号明月之都大厦东座23楼
邮政编码:
33
1100
邮政编码:
336000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3576178566
电 话:
18379092609
监督机构:
宜春
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监督电话
:
0795
6601598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