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深圳分公司临时保障设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小额采购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临时保障设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南航深圳分公司临时保障设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1.2项目编号:CZ2022010248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项)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临时保障设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1
| 118,000
| 118,000
| 服务具体内容详见1.6项
|
合计
| 118,000
| |
注:1、供应商报价均为含税价(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项目具体情况及服务内容:
南航深圳分公司计划在机场南航基地内建造临时保障设施,该工程造价暂估2500万元,项目总承包商通过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进行公开招标,现采购针对该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
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包括:
(1)协助委托人办理有关招标申请手续;
(2)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后审)文件);
(3)审查投标人资格;
(4)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并答疑;
(5)编制评标定标办法;
(6)拟定招标公告;
(7)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并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服务;
(8)负责招标答疑及答疑补遗;
(9)开标后,复核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并书面提出详细的造价分析报告;
(10)协助委托人草拟工程施工合同。
1.7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临时保障设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
2035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8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9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提供以往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至少1份)或一般纳税人证明。
2.3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2021年8月1日至今)完成的招标代理费1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业绩两个或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内容概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页等)及任一结算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属于框架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及订单等证明文件)
2.4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5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名文件递交
3.1报名时间:2022年 8月 9日至 2022年 8月 11日
3.2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1301室
3.3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2年 8月11日 17时30分。报名文件接受送达、邮寄及电子邮件,但以采购人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3.4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1);
(2)授权委托证明书(附件2);
(3)报价文件(附件3);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整理齐全,包装封面见附件4。
3.5逾期递交的报名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航深圳分公司综合保障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6号飞行大厦1301室
邮编:5180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99737361
Email:liuchun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