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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姜镇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姜镇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行审投审[2022]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川北村和保障村。
2.1.2建设规模:大型土石方及川姜镇川北村和保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295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20日,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7日(含不可预知的停工、阻工时间,含各类节假日,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期除外)。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需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0年8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8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
3.6投标时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因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未与本区招标投标平台实现对接,资质动态核查 不合格的企业无法在招标投标平台内锁定。动态资质核查的即时结果无法涵盖整个招投标流程且 无法追溯历史及区间节点,故动态考核即时结果不作为本次招标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人要充分 考虑投标风险,中标人如因此不能进行合同备案,中标人必须承担所有后果。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8月19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其中招标文件费100元,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3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南通家纺城五洲路32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八层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人:
| 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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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3-86808380
| 电话:
| 1585049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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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