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西片区F单元、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及4所学校高低压变配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西片区F单元、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及4所学校高低压变配电工程设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西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0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西片区F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28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西片区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
(1)容西片区F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容西片区F单元,规划范围北至津保路,南至津雄高速,东至大水大街,西至龙西大街。
(2)容西片区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容西片区西侧G单元、B单元RX02-04-04、E单元RX03-10-14和C单元RX02-06-09。
(3)四所学校分别位于容西片区A单元RX01-02-16、B单元RX02-03-09、C单元RX02-05-09、E单元RX03-10-07。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容西片区F单元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拟用地面积约68万平方米,涉及F单元5宗地56个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9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随着容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F单元规划条件及片区安置房人数需求测算的逐步深入再进行调整。
(2)容西片区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拟用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随着规划条件及片区安置房人数需求测算的逐步深入再进行调整。
(3)容西片区一期A单元RX01-02-16幼儿园、B单元RX02-03-09幼儿园、C单元RX02-05-09小学、E单元RX03-10-07小学;四所学校建设用地约5.9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59万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
(1)容西片区F单元项目总投资约1087695万元。
(2)容西片区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项目总投资约341406万元。
(3)容西片区一期A单元RX01-02-16幼儿园、B单元RX02-03-09幼儿园、C单元RX02-05-09小学、E单元RX03-10-07小学项目总投资约53360万元。
2.1.4服务要求:
所提交成果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有关部门的审核。
2.1.5服务期限:
本项目设计周期暂定9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开始计算,30日内编制供电方案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0日内应完成方案/初步设计并提交工程量清单,90日内取得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应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月度或紧急时间节点的要求,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有变化应以招标人要求和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2.1.6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总建筑面积约127.4万平方米,标段二总建筑面积约135.2万平方米,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标段划分示意图。
2.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内容为容西片区F单元、G单元(含BCE单元3个地块)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及4所学校的正式电源工程的设计,其中公用配电室需移交给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用户配电室应满足智慧运维的相关要求并与国网雄安供电公司的城市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对接。
具体输变电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前期的现场勘测、供电方案编制及获取审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电力施工单位招标技术支持、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送电报装、竣工验收全部建设过程的相关设计技术及报批报建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大市政接驳井至开关站10KV、开关站出线柜下口接线螺栓至公用、用户变配电室的外线工程(包含路由和线缆)由中标单位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容西片区ABCDE单元安置房现有可利用的小市政电力管网、穿越市政道路及红线内的新建电缆工井及电力排管,综合考虑绿化地开挖回填修复、道路下顶管(如有)、既有电缆井改造、高压桥架、相关通信路由等情况。
(2)自开关站出线柜下口接线螺栓至公用、用户变配电室全部输变电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配电相关设备、二次辐控设备、设备基础、辐控桥架、变配电室地面自流平、变配电室的桥架、绝缘毯、挡鼠板、接地系统等必需的工作内容。同时包括设计前期的现场勘测、供电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全部建设过程技术工作。
不包含变配电室土建、室内照明、通风、排水、建筑消防及防火门,但应向建筑主体设计院进行准确提资。
(3)配合建筑主体设计院完成开关站、变配电室的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的设计,配合主体设计院完成地下室及景观小市政的管线综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以下①②③中任意一项资质即可: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10KV变配电工程设计业绩(或投标人完成的包含10KV变配电工程设计内容的其它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且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截图中注册证书所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1)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条要求为准。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上述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各自最终最高投标总限价由大到小顺序进行评审,最多可中其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但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9 09:00至2022-08-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其他说明: /。B. 开标形式及地点:开标形式:远程开标。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监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7.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向交易平台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咨询。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0312-5675633。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异议和投诉:(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代舜尧;电 话:13082362326;电子信箱:daisy@;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207-1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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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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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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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刘静、张竞强、刘晓静
| 联系人: | 代舜尧、张雪源、薛建伟、封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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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2-4078828
| 电话: | 0312-4078180/8183、1308236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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