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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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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备案。以大水审批[2022] 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长岭镇、太平岭乡、栗子房镇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1.栗子房镇永记村道路工程,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新建农桥混凝土道路1287米及配套建设路涵、方涵、农桥等。2.长岭镇长岭村向店屯文化广场工程,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新建文化广场1座。3.太平岭乡帽盔村庙下屯文化广场工程,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新建文化广场1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2015697001001
{本项目
6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工期要求:2022年09月01日 开工至 2022年10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8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31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5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姓名:
单位:
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
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庄河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1号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和硕园8号楼钻石湾G3公寓楼1019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兆君
联系人:
顾姗姗、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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