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白河县构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白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白河县构朳镇垃圾清运车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构朳镇垃圾清运车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SCG-BH2022017
三、采购人名称:白河县构朳镇人民政府
地址:白河县构朳镇高庄村阳光小区
联系方式:0915-701210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4号楼4楼410室
联系方式:0915-322476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项目用途:用于垃圾处理服务采购
2、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3、采购预算:39.00万元
4、最高限价:39.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2-8-800:00:00 至 2022-10-8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46 号) 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本次采购内容);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5、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财务审计部门审计过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新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有本项目所投产品检测报告、质量方面的相关证书,以及所投产品合法证明;8、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9、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依法免税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则税收缴纳证明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2-8-10 18:00:00 止
2.发售地点:白河县狮子山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5室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16时00分
2.谈判时间:2022年8月12日16时00分
3.谈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室(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九、采购项目联系单位:白河县构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白河县构朳镇人民政府经办 0915-7012108
十、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4号楼4楼410室
邮政编码:725000
十一、谈判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