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第七中学建设项目勘察公开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4299001G01,
邢台市任泽区第七中学建设项目勘察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任泽区第七中学建设项目勘察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任邢审投资批[2021]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任泽区昌平路北段西侧。建设性质为新建。(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小学部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初中部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综合实验楼、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食堂、浴室、厕所、操场、门卫室,硬化、绿化、取暖设备、消防配套等附属设施。(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完成。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查和测量、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如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注册及岩土专业方面相关职称。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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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8 00:00至2022-08-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30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云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任泽区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羊市街先锋小区2#楼2-7-12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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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4000 |
| 联系人: |
刘鹏伟
| 联系人: | 张鹏 |
| 电话: |
0319-7527805
| 电话: | 0319-820251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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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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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yczbdl@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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