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核工业二八0研究所
钻杆、接手8.6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钻杆、接手8.6项目编号:280S-WZ-GKXJ-22-0055交货/服务时间:2022. 9. 6本次采购的签约主体:核工业二八0研究所交货/服务地点:根据采购方需求交货供货范围:建筑材料质量要求:满足物资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的钻探物资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钻探物质销售,钻探设备及配件、地质管材、钻探材料、地质专用工具及钻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商品批发与零售,及地质勘查专用设备、矿山机械、手工具的制造、加工、销售等。
(3)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业绩证明或者至少提供两个供销关系的合同,以采购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除此之外,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并且在有效期内;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年 8 月 12日 18时 00 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报名时需在线提交确认通知(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钻杆、接手8.6》,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2年8月12日 18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核工业二八0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成都路东二段180号
邮编:
联系人:姚海平
电话:15547592620
传真:
电子邮件:
核工业二八0研究所
2022年8月6日
附件1:
确认通知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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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是否响应
| |
是否已经认真阅读了本公告:
|
开具发票信息
| 税务登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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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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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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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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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是否响应”和“是否已经认真阅读了本公告”两项中填入“是”或者“否”。
2.根据单位自身需求,请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右边空格中打√。
3.请务必填写完整“开具发票信息”。
4.为保证与本次采购相关的所有资料能够及时、完整的发放到各供应商手中,请各供应商务将本回执要求的内容填写完整。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
兹委托我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报名(项目名称)代理人。代理人在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提供的一切资料等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保证真实可信并予以承认。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根据响应情况确定);
(3)报价明细表;
(4)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次采购的钻探物资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钻探物质销售,钻探设备及配件、地质管材、钻探材料、地质专用工具及钻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商品批发与零售,及地质勘查专用设备、矿山机械、手工具的制造、加工、销售等。
(5)服务方案
(6)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提供至少2个业绩证明或者至少提供一个供销关系的合同,以采购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1.2报价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增值税税率。
(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出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报价货币:人民币
1.3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供货地点、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2.响应2.1 响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2022年8月12日18时00分前须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除供应商须知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评审3.1评审小组
核工业二八0研究所将组建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采购部门钻探公司的采购人员与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2 评审过程
除供应商须知另有规定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询价。评审小组在响应文件上传时间截止后三天内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
3.3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评审完成后,根据应答人的报价和应答情况,形成评审报告并上传至中核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4.合同授予4.1 确定供应商方式
由本项目采购评审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4.2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4.3重新询价
采取公开方式的,应答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发布采购公告或者改为邀请方式;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后应答供应商仍不足2家或者邀请方式确认应答供应商只有1家的,经审批后可直接与唯一应答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
第三章 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
1.1本次评审采用 最低报价法 。供应商在响应结束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机会有且仅有一次。评审小组会通过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2 供应商参加核工业二八0研究所的采购活动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诚信、质量、违约等不良行为,暂停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资格。
1.3上述评审标准解释权归核工业二八0研究所所有。
2.评审标准2.1 评审小组评审
由评审小组通过最低报价法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2.2 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对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答文件,按照最低报价法进行评审并打分,最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四章 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 方): 核工业二八0研究所
销售方(乙 方): 四川*********公司
签 订 时 间: 2022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四川省广汉市
采 购 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1条 采购标的物
1.1 概况
本次采购物资主要用于四川地区铀矿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钻探施工,其采购物资清单如下表:
采购物资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
| 金额
|
|
1
| 钻杆接手
| S75
| 副
| 150
| | |
2
| 绳索钻杆
| S75
| 根
| 34
| | |
3
| 绞车导向
| | 套
| 1
| | |
小计:
| | |
总计:
| | |
本次合同标的物总价为人民币:******.00元(大写:******),以上总金额中包括了所有货物的材料费用、包装费、税金等全部相关费用。
1.1.1发货文件:将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书一并邮寄。
1.1.2包装:标的物包装应当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符合标的物的特性,以保证标的物在装卸、运输、交付等过程中不受损害;由于包装不当对标的物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2质量标准
1.2.1标的物必须在有效期内,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1.2.2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标的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1.2.3 标的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2条 价款与支付
2.1价款
2.1.1合同总价款为:¥*******元(大写:壹******),最终以实际数量进行价款结算。
2.1.2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为标的物价款和税费,运费由甲方承担。
2.2支付方式
采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款。
标的物交付经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2.3发票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前依法向甲方开具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第3条 交付、验收、保修
3.1交付期限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后根据甲方供货要求,于**月**日前方交付完整的、符合本合同全部约定条件的标的物。
3.2交付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采用物流发货。
3.3交付地点
交付地点由甲方指定,货物在交货地点交货前的灭失、损坏等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4验收标准
3.4.1 检查标的物数量是否与合同签订数量一致。
3.4.2 检查标的物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对其质量进行检查。
3.4.3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拒收标的物并要求退款;
(2)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发货或补发货,并完成交付和验收。
第4条 权利、义务与保证
4.1甲方的权利、义务与保证
4.1.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合同价款。
4.1.2甲方保证:甲方是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主体,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质、资格、权利和能力。
4.2乙方的权利、义务与保证
4.2.1乙方为非生产厂商的,应具备标的物生产厂商的合法授权,使得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会违反对乙方和生产厂商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条款或义务。
4.2.2乙方保证:
4.2.2.1乙方是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主体,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质、资格、权利和能力。
4.2.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5条 违约责任
5.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该等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
5.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交付义务的,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该等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
5.3甲方或乙方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1)甲方延期付款达50日;
(2)乙方延期交付标的物达10日;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义务;
(4)出现5.1、5.2约定违约行为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经另一方要求限期整改,拒绝整改或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或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5)出现违约情形累计达3次。
5.4一方因存在多种违约行为应承担多项违约责任的,有关违约金可累加计算;一方出现某一种违约行为导致违约责任竞合时,执行违约责任较重的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5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而免除。
第6条 合同终止或解除
6.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未经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自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6.3甲方或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严重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4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恢复原状(返还全部已付合同款和返还标的物)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7条 通知、送达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7.1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四川省广汉市成都路东二段180号,联系人为李勇,联系电话为18780167441;
7.2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四川省*******,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为 *******;
7.3甲乙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7.4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联系人或联系电话)需要变更时应当按照前述约定的送达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或书面通知。
7.5任一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仍视为有效送达联系方式,因送达联系方式不准确、未按约履行通知义务、联系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通知、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8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四川省广汉市成都路东二段180号)。
第9条 其他
9.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采购合同》签署页)
采购方
(甲方)
| 名称
| 核工业二八0研究所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联系人
| 李勇
| 联系电话
| 18780167441
|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
地 址
| 四川省广汉市成都路东二段180号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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