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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道区黑土地保护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G0600G220805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滴道区黑土地保护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滴道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滴道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滴道区黑土地保护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
2.2计划工期:12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3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滴道区北部,东南与柳毛乡相邻,西南与麻山区相连,西北与林口县青山乡毗邻,东北与滴道河乡接壤,区域面积221平方千米。
2.4建设规模:治理侵蚀沟51条,总长度24.408km;共布置沟头防护50处,新建格宾石笼谷坊545座,沟道雷诺护砌6.632km,临时路20.000km,插柳31399株。分别位于滴道区河北村、兰岭村、新立村、永胜村、永台村。详细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45241755.28元。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7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投标期间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3.6投标人须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3.7投标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如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则查询企业注册期起至投标截止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
4.2有关手续请查看“”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30日08时3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0日08时3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鸡西市滴道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鸡西市滴道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467-257178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康顺街2号5层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530461778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