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物流二街(始祖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物流二街(始祖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5 |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物流二街(始祖路-苏秦路)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物流二街(始祖路-苏秦路)道路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3.1主要建设规模:本工程南起苏秦路,北至始祖路,规划为南北向城市支路,全长约1575.293米,沿线自南向北依次与苏秦路、物流三路、物流二路、物流一路、始祖路相交。其中,苏秦路、物流三路为已设计道路,物流二路、物流一路、始祖路为现状道路。道路规划红线30米,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两幅路形状,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信管道、绿化、绿化灌溉等专业和内容,投资估算为5468.50万元。
2.3.2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
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份不足上述年份要求的,则以投标人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包括2022年5月或2022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施工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8日09时00分至2022年08月12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袁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037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49号1号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001883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赠之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中楼711室
电话:0371-60890276
电子邮箱:gqjsspb@
2022年08月05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