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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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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龙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2】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司法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浑南区砬子沟村666号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跨度:建筑面积:㎡其中:层数:其他:该项目主要建设龙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包括设备间建设工程、工艺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2015515001003
龙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龙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365
投标人需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且联合体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份额30%以上
4.工期要求:2022年08月31日 开工至 2023年08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6.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内容: 本项目具有面向中小企业或需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标段,具体详见“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标段要求。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26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1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蔡春明
姓名:
贾鹏天
单位:
沈阳市司法局
单位:
辽宁华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无
职务:
经理
职称:
无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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