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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4.雄安自贸试验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4.雄安自贸试验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3
详细内容:



雄安自贸试验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自贸试验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安自贸试验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87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自贸试验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3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雄安自贸试验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2021〕008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自贸试验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133号)、《关于同意变更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主体的复函》(雄安规建函〔2021〕9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位置:项目用地位于雄安新区昝岗片区组团中心区西南侧,C1-03-03(B座)和C1-04-04(A座)地块。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雄安自贸试验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8980平方米(约合28.47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5214平方米,共A、B两座建筑。项目A座为地上七层,地下两层的钢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4031平方米,建筑面积280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1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8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雄安自贸试验区展示大厅、人才交流中心用房等。项目B座为地上七层,地下两层(含人防工程)的钢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4614平方米,建筑面积371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1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企业产品展示等内容。

2.1.3投资估算:本次招标预计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1700万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最终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2.2.1雄安自贸试验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包含卡务中心、门禁管理等系统)、疫情防控系统、五方对讲系统、系统集成平台、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能会议系统(包含显示、灯光、扩声、中控、远程视频、大屏显示等子系统)、考勤消费系统(预留网络点位)、排队叫号系统、明厨亮灶系统、监控中心、网络机房、电子巡更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物联网智慧平台等的供货、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同时根据技术要求和相关图纸、规范等,对整个弱电系统工程包括弱电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选型、深化施工图)、供应、现场运输、安装、检查、验收、调试及保养(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2.2.2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及协调

(1)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须与机电、消防、给排水、送排风、变配电、精装修、电梯、外管网、景观小市政、电信运营商等相关承包单位协调,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及详细的工作界面。

(2)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有义务对图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修改,但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设计人、发包人的认可,相关费用包含在材料设备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的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或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温馨: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4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或成立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1)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1 个标段。(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3 00:00至2022-08-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2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会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B. 开标形式及地点: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C.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2.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3.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4.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6.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0312-5675633。7.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下载网址: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 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1)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代舜尧;电 话:13082362326;电子信箱:daisy@;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0312-562012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冯经理



联系人: 代舜尧、闻武林、薛建伟、封勋

电话:

13931170238



电话: 0312-4078180/8183、13082362326

传真:

/



传真: 010-6268825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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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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