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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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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未来城休憩营(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湖未来城休憩营(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蠡湖未来城休憩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行审投备[2022]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安居蠡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_滨湖区钟秀路115号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工人集宿区,为临时性建筑,总占地面积5087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生活社区4个,每个生活社区由8栋宿舍楼和2栋辅楼组成,均为2层,由箱式活动房拼接组成;社区用房1栋,共2层,由箱式活动房拼接组成;超市1栋,共1层,由箱式活动房拼接组成;食堂1栋,共1层,建筑形式为钢结构。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8746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747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9月15日09:30,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9月15日09:30,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3日17:00
2.1.5其他:(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在职员工;(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两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2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设计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2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设计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0年08月0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08月0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05月0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3日8:00时至2022年08月08日17:3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2日9时30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无锡市安居蠡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478部分、无锡市健康路77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4幢708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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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潘工
联系人:
裴雪英、张芳
电话:
0510-82802377
电话:
0510-8511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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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116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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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28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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