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安市、上高县等;
2.2项目概况: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综合整治 ;
2.3标段划分:一个施工监理标;
2.4招标范围:完成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2年度项目监理全部内容;
2.5招标金额:工程估算投资建安工程费用约5525万元,施工监理招标控制费率为 0.92%(以审计部门决算报告中的建安工程决算金额乘以中标人的自报费率结算);
2.6招标编号:赣水建360901招字[2022]第0001号(监理)
2.7计划工期:约6个月;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乙级 及以上资质;
(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五)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六)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标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监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监理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2有关事项说明:本次监理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有关说明
7.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8月31 日上午09:00,开标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拟投入的现场监理人员的总人数不少于11名(其中总监1名、监理工程师2名,现场监理员8名),专业配备必须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以上人员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需施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监理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进行考勤打卡。
7.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7本项目评标过程由江西省宜春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5-3198158)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缴纳
缴纳形式既可以银行转账,也可以采用电子保函。详见招标文件。
(1)银行转账(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详见招标文件。
(2)电子保函
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申请电子保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保函的开立。项目评审以投标人提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缴纳情况的唯一评审依据。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市锦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部
地 址:江西省高安市环城东路
联 系 人:张正林
电话:187709471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明台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698号创业大厦C区401,D区401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话:1867937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