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大学 天津市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平台 (项目编号:BHZWZC-2022-08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2号(贰号)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WZC-2022-0801
项目名称:天津市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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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100 | 100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9月27号前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 涉及商品包装盒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