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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东港市中医院房屋租赁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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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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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东港市中医院房屋租赁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东港市中医院
行政区域
东港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01日11:12
评审专家名单
宋丹、王志鹏、戴鸿丽
总中标金额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冰
项目联系电话
0415-3359288
采购单位
东港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东港市人民大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原先生0415-6685007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冰0415-3359288
附件:
附件1
东港市中医院房屋租赁(代理-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LNKLDG-CG-20220053(招标文件编号:LNKLDG-CG-20220053)
二、项目名称:东港市中医院房屋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丹东旗涵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玉鼎花园1号楼106室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丹东旗涵物业有限公司
东港市中医院房屋租赁
本项目为东港市中医院房屋租赁,房屋为一层,建筑面积479平方米,地址位于东港市人民大街6号。
1、承租人须承诺该房屋使用用途必须为小吃、饭店;且需要满足糖尿病患者、妇产科等特殊患者及人群的用餐需求,经患者问卷调查,半数人员不满意,院方可无条件终止本次合同;
2、采购人允许承租人在东港市中医院院内开设便捷窗口;
3、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承租人可按照自己的要求进行装修,但必须符合建筑及消防验收规范要求,装修的材料材质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餐饮食品及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4、合同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燃气供暖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
5、合同期内所发生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6、合同期内,员工的劳务关系均由承租人负责;
7、合同期结束后,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及固定设施归院方所有,可移动设备院方不负责接管,由承租人自行处置;
8、服务满意度调查:院方针对饮食安全、菜品质量、品种搭配合理度进行患者测评问卷调查,满意度低于50%,则院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9、承租人需提供15万元风险抵押金,在合同签订时支付给东港市中医院,用于且不限于以下事项扣款:
(1)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赔偿扣款;
(2)食品原料不符合餐饮食品及卫生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接受院方罚款扣款;
(3)违反医院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院方罚款扣款;
(4)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接受院方预支付的赔偿扣款;
(5)发生损坏医院公共设施,接受院方赔偿扣款;
(6)支付承租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三年
符合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宋丹、王志鹏、戴鸿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35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5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商的最终报价为30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港市中医院
地址:东港市人民大街6号
联系方式:原先生0415-6685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李冰0415-3359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冰
电话:0415-335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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