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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2年-2025年佛山地铁机电设备(通风空调、低压配电、消防及给排水、装饰装修)委外维修项目(三号线)2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2022年-2025年佛山地铁机电设备(通风空调、低压配电、消防及给排水、装饰装修)委外维修项目(三号线)2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29
详细内容:
2022年-2025年佛山地铁机电设备(通风空调、低压配电、消防及给排水、装饰装修)委外维修项目(三号线)1标、2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2年-2025年佛山地铁机电设备(通风空调、低压配电、消防及给排水、装饰装修)委外维修项目(三号线)1标、2标 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2022年-2025年佛山地铁机电设备(通风空调、低压配电、消防及给排水、装饰装修)委外维修项目(三号线)1标、2标(项目编号:JG2022(SZ)XZ0061)

2.2 项目地点:

标段1:佛山地铁三号线顺德至潭州会展站车站、区间(包括区间风亭)、主变电站、停车场,最终站点名称以开通为准。

标段2:佛山地铁三号线岳步至博爱中路站车站、区间(包括区间风亭)、主变电站、车辆段,最终站点名称以开通为准。

2.3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按佛山地铁通风空调、消防及给排水、低压配电及装饰装修专业设备设施维修规程及招标人要求对佛山地铁三号线(包括车站、隧道、区间风亭、主变电站、车辆段)范围内的通风空调、消防及给排水、低压配电及装饰装修专业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计划:

工期计划总共3年,合计1096日历天,具体时间及具体维保范围以招标人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情况如下:

标段1:¥26,959,675.00元(其中:总价包干(设备维护保养)部分的招标控制价为¥24,114,001.00元,单价包干备件清单部分的招标控制价为:¥2,845,674.00元)。

标段2:¥28,838,058.00元(其中:总价包干(设备维护保养)部分的招标控制价为¥25,846,871.00元,单价包干备件清单部分的招标控制价为:¥2,991,187.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拟投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包括总价包干部分以及单价包干部分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第(1)及第(2)项资质: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3.1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需持须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B证。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4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4.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机电设备(含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维修维保项目或机电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维保项目)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7月29日17时00分至2022年8月5日17时0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 / 标段,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所投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标段1: 人民币 50 万元;

标段2: 人民币 50 万元。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8月19日0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9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2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单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9.3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内容进行投标,但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提交投标保证金、单独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投标文件中可采用同一套班子成员。本项目按标段招标控制价的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进行定标。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的方法,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9.4 除特别标明适用于某个标段外,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各个标段。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楼02-03单元

邮编: 528000

联系人: 邓智荣 电话: 0757-83219255、0757-83210139

传真: 0757-83219275 电子邮箱:gdmeetcfs@

11.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二、行程卡显示有省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三、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2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四、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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