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五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3348001A016932,
邯郸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五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五期)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邯郸市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邯郸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第五期)服务项目;服务周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2.2招标范围:为提高财政专户资金增值收益,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增值运作管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财库〔2017〕22号)、《邯郸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实施办法》(邯财库〔2019〕2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计算投标人得分及排名情况,根据投标人的排名情况确定入选开户银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邯郸市区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总行或邯郸分行,并提供财政部制发的有效文件或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可以证明其为国有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各类文件材料(复印件),并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3.1.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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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9 08:30至2022-08-0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22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邯郸市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169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169号 |
| 邮编: |
056001
| 邮编: | 056000 |
| 联系人: |
郭恒涛
| 联系人: | 段高阳 |
| 电话: |
0310-3055129
| 电话: | 0310-8017176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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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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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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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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