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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施工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县城区域内污水、雨水收集管网(西郊一街0+300米--0+393.4米)、新城路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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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施工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县城区域内污水、雨水收集管网(西郊一街0+300米--0+393.4米)、新城路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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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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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备案。以清发改发〔2022〕8 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县城区域内污水、雨水收集管网(西郊一街)(0+300米--0+393.4米)、新城路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道路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管网、给排水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2015789001001
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县城区域内污水、雨水收集管网(西郊一街)(0+300米--0+393.4米)、新城路
道路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管网、给排水等施工图以内全部工程(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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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工期要求:2022年08月29日 开工至 2022年10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各投标单位须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辽住建【2016】1 号关于省外施工企业跨省承揽业务有关监管工作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19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7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04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刘克强
姓名:
刘克强
单位:
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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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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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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