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华路及西仓路道路维修工程--西华路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I1301000075043895001G01,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华路及西仓路道路维修工程--西华路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华路及西仓路道路维修工程-西华路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复核准(2022)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以 宁审批复核准(2022)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对西华路及西仓路原有道路进行改造,该工程拆安混凝土沿石,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长度为2650米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b.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c.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工作重点: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d.特别:参加宁晋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邢台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9-2683066。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晋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如不按上述内容操作,后果自负。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根据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现场办理流程参照“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CA 办理”栏目(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项目班组其他成员需提供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2021年1月-2022年1月)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1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7 00:00至2022-08-02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6 15: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盛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南大街9号中铁大厦A座26楼B1室 |
| 邮编: |
05555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王现华
| 联系人: | 白松哲 |
| 电话: |
0319-5676058
| 电话: | 0311-89101908 |
| 传真: |
0319-5676058
| 传真: | 0311-89101908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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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shengangcx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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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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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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