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路灯改造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采购内容:某部路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工期:1个月。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五)最高限价:95041.12元
(六)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军队、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定,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2招标范围:某部路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非外资、外资控股企业,股东、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人无港、澳、台和海外背景,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中外合资、港澳合资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7至2022-08-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邮箱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一)发售时间: 2022 年 7 月 27 日至 8 月 2 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路与十中街交口东南角祥瑞大厦西门9层招标部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2);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购买文件的授权委托人,应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清晰有效可现场查询)。
8.保密承诺书(附件3)
9.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10.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11.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9、2020、2021)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
(四)申领方式
各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提供申领文件所需要的材料及回执扫描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sjzbzzb@ 。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08 15:00 ,地点为 河北省沧州市(具体地点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路与十中街交口东南角祥瑞大厦西门9层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苏先生
| 联系人:
| 程女士
|
电话:
|
19933771816
| 电话:
| 0311-8380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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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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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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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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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sjzb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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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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