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三师 45 团 950 套抗震安居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和谐小区(审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3S45T[2022]37号-001
项目名称:第三师 45 团 950 套抗震安居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和谐小区(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采购需求:定全过程跟踪审计计划、执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程序、获取全过程跟踪审计证据、得出全过程跟踪审计结论,包含工程结算审查、全过程造价审核、工程决算审核等并出具审计报告。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后至本项目完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决算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供应商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则需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后缀.jmbs)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
4.本次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鼓励环保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五团
联系方式:李强13657515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兴图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唐城御景苑小区
联系方式:吴修念15123210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修念
电 话:1512321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