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公司哈得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历史遗留磺化泥浆废弃物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公司哈得油气开发部2022-2023年历史遗留磺化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服务
招标编号:ZY22-XJT11-FK14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对哈得油气开发部所辖区域历史遗留磺化泥浆废弃物需进行达标处理,以彻底消除环保风险。哈得油气开发部计划对其中约8.5万方磺化泥浆废弃物进行处理。
2.2 招标范围:哈得油气开发部拟定对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属地的磺化泥浆进行达标处理,以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本项目预估处理量8.5万方(具体以甲方委托为准),处理过程及结果应符合《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DB 65/T3999-2017)、《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3997-2017)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部门下发标准制度要求,如有新标准制度下发,则执行新标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2.4.施工地点:塔里木油田哈得油气开发部属地范围内
2.5 标段划分: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环保处理设施具备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磺化泥浆处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2)提供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
装备要求:
1.拟投入至少1座环保处理设施,环保处理设施内应建有至少1.5万方(1方按照1.6吨折算)贮存量的贮存点,并具有分区防渗功能。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施工设计文件或地方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提供贮存点的现场照片。
2.至少具有一套磺化泥浆废弃物处理装置,额定日处理能力不低于200方,年处理能力不低于6万方,同时具有政府部门关于处理装置的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1方按照1.6吨折算)。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处理装置现场照片和政府部门关于处理装置的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环保处理设施应配备3名及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油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对应人员学历证书扫描件、简历、人员清单。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 style="margin-left: 22.4pt;">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19-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报名要求:无。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ref="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2年7月27日08:00至2022年8月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其他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 涛
电 话:0996-2174933
电 话:1597020848@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